终稿-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综合规划大纲会汇报会召开 宋国权
发布时间:2024-09-02
发布时间:2024-09-02
集思广益,着力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为进一步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集中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编制好《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综合规划》,10月9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综合规划大纲编制情况。市委副书记、市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国权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秘书长、各相关区县及市直单位负责同志、上海市政设计院负责人出席会议,绩溪县政府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上海市政设计院关于综合规划大纲相关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相关图件,各参会领导也就规划大纲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了具体意见。宋国权市长指出,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千岛湖及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做出了重要批示,这是整个流域发展的重大机遇。我们要高度重视新安江流域规划编制工作,处理好流域近期和远期、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形成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长效机制,保持好流域山清水美的自然风光,实现流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宋国权市长强调,规划大纲要体现科学性、宏观性和指导性,符合国家、省对流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科学性体现在要符合科学发展观及中央领导同志的相关批示精神,
要重点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宏观性体现在新安江流域涉及两省、两市的行政范围,规划要站在两省、两市的高度 统筹流域综合发展;指导性体现在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要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相符合,与目前市委、市政府的“十大工程”和重要节点建设相吻合。
对规划大纲下一步修改完善工作,宋国权市长要求:一是指标要准。要对应国家发改委的规划大纲科学确定各类指标,要考虑到地方的发展空间,突出重点指标、指导性指标和考核性指标;二是内容要顺。进一步充实大纲内社会经济发展章节,进一步梳理各类重点项目;三是项目要清。项目是规划的依托,要紧密围绕水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提出一批重点项目;四是政策要明。要更加深入透彻研究各类政策,同时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不断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增加资金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