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设定的质量安全“红线”、九项禁令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铁道部设定质量安全质量“红线”和“禁令”
◆ 质量5条红线:
1) 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
2) 桥粱收缩徐变达标;
3) 锁定轨温达标;
4) 联调联试达标;
5) 工序达标(即上一道工序未验收签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 安全3条红线:
1) 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
2) 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程序未履行不得开工;
3) 隧道安全步距超标和擅自改变开挖方法的必须停工。
国务院国资委九条禁令包括: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1
上一篇:饮用水定期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