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IC卡借记贷记应用根CA公钥认证规范 第2部分(7)
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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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UP 018.2-2009 金融IC卡借记/贷记应用根CA公钥认证规范 第2部分 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融IC卡借记/贷记应用根CA公钥认证的技术要求和系统接口。
本标准适用于金融IC卡借记/贷记应用根CA公钥认证的服务提供机构和服务接受机构,包括认证管理机构、接受认证服务的中国银联成员机构以及中国银联成员机构授权的代理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R/T 0025-2005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JR/T 0003-2001 银行卡联网联合安全规范
中国银联,《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第七卷《IC卡业务规则》,2005年
中国银联,银联卡密钥安全管理规则,2004年8月
中国银联,金融IC卡借记/贷记应用根CA公钥认证管理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发卡机构标识代码 Bank Identification Number;BIN
用于标识发卡机构的代码。
3.2
EMV
EMV是EUROPAY、MasterCard、VISA三个国际信用卡公司的首字母缩略词,这三个公司联合制定的IC卡借记/贷记应用标准,简称为EMV标准。
3.3
入网机构标识码 institution identification code
在银行卡网络上唯一地标识受理方、发卡方、交换中心等机构的代码,通常用于ISO 8583报文中的下列数据元:
域32:Acquiring Institution Identification Code。
域33:Forwarding Institution Identification Code。
域99:Settlement Institution Identification Code。
3.4
成员机构(Member organisation)
在本标准中指中国银联成员机构。
3.5
金融IC卡借记/贷记应用根CA(Financial IC Card Debit/Credit Applications Root CA)
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建立的、由中国银联统一管理的服务于金融行业IC卡安全应用的根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根CA”。实现该根认证中心功能的应用系统是“金融IC卡借记/贷记应用根CA系统”,以下简称“根CA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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