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控烟办法(2)
时间: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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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兰州市无烟示范性学校申报办法
一、申报对象:
城关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 二、评比标准
按照《兰州市无烟示范性学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评选(附件2)
三、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各学校于2011年6月中旬前,填写《兰州市无烟学校申报评审表》(附件1),连同申报材料(总结、宣传资料、手抄报、图片等)报送学区学校;学区学校按照3-4所的数量报送学校卫生保健站,由学校卫生保健站统一向上级机构申报。
2.评选验收阶段:2011年9月,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局组成验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检查验收。
3.授牌阶段:评选验收通过,对合格学校授予“兰州市无烟学校”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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