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儿童责任书(2)
时间: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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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自律、自强,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他们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体验成功,在活动中培养他们爱好和兴趣,感受到亲情的关爱。发现不良情况及时采取对策予以纠正。
5、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校各保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10年9月1日到2011年8月31日止。责任人变动时,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班主任签字:
少先大队辅导员签字:
学校主管领导签字:
三十铺镇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