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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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农业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
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途径和方法,根据省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鄂惩防办文 2011 2号)和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通知》(鄂农廉发 2011 7号)文件要求,为使我办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厅党组关于加强制度廉洁性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围绕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全面查找和纠正我办制定的制度在依法合规、权力配置、自由裁量、运行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的问题,努力从制度层面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降低制度的廉政风险。
二、评估对象
经厅制度廉洁性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我办于2010年出台制定的以下文件为评估对象:
1、《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暂行办法>的通
知》(鄂农规 2010 1号)
2、《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名单和<湖北省农业重大项目稽查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农规 2010 2号)
三、评估内容
以上“两个办法”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
1、评估廉洁性。主要评估制度是否符合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是否将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是否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滋生。
2、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扩张权利、减免责任,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情况,相关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与其他政策法规相一致。
3、评估利益冲突。主要评估是否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与公共利益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设置的自由裁量是否合理和必要,自由裁量幅度是否适当。
4、评估科学性。主要评估权利配置、职权划分、程序设计是否科学,监督制约是否有效,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健全,制度的内容是否具有创新。
四、评估步骤与计划
1、制定评估方案。我办成立制度廉洁性自评小组(制度廉洁性自评小组名单见附件1),认真学习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有关精神,商讨评估工作,合理制定评估方案。(9月5日—15日)
2、广泛研究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专家、被稽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评估事项中的廉政风险点。(9月16日—10月15日)
3、进行自我评估。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按照评估内容进行风险性分析,查找“两个办法”是否存在滋生腐败的漏洞,就相关意见建议撰写自审评估报告。(10月16日—11月15日)
4、聘请专家评估。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名单见附件2),对我办出台的“两个办法”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11月下旬)
5、认真整改落实。对制度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认真组织学习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同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厅评估工作领导小组。(11月下旬—12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厅农业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自评小组要高度重视,坚持“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2、严格落实。此项工作,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应按照本方案执行落实。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1:
制度廉洁性自评小组名单
组长:余瑞全
成员:王立新
附件2:
组长:
成员:赵碧华
陈建华 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名单(拟定) 丁炳辉 任敬华 余瑞全 王立新 陈建华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法制办专家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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