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业务(一)
时间:202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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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图
一、货币资金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设计
1.1 现金与银行存款管理 1.制度管理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2)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
(3)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4)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人兼管。 (5)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 (6)出纳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 企业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包括:专人管理制度、现金登记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2. 货币资金管理内容:
(1)现金使用范围内容限制。 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动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征收的有关价款,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以及结算起点1000元一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严格遵守库存货币资金限额。
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设置不同的现金库存限额。夏园康乐发展有限公司的备用金不得超过2000元。 (3)严格管理现金的收入。
A:所有的现金收入,出纳在收款后,必须给交款人开具三联收据或相应的发票,并在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
B:公司收到的现金,必须及时的送存开户银行,不能直接的支付。 C:公司存留的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的送存银行。 3、库存现金的盘点制度
库存现金的盘点制度包括出纳人员自身随时进行的日常盘点和专门财产清查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盘点两个方面。 (1)出纳人员的日常盘点。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在每日营业终了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并实地盘点现金,将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实地盘点结果相核对。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以便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专门财产清查人员的定期和不定期盘点。在现金出纳人员日常盘点的基础上,还应由专门财产清查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复核、检查性盘点。这种复核、检查性的盘点除了对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外,还应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有关账簿等资料,检查现金收付业务的合理、合法性,包括账簿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无遗漏、计算错误等情况;检查库存现金限额的遵守情况;有无“白条”顶库、挪用情况,并在清查盘点报告的“备注”栏说明。
清查结束后无论是否发现问题,都应将清查盘点结果填列在“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上,并由清查人员和现金出纳签字盖章,以确保其效力。 1.2企业与银行的对账制度
(1)企业货币资金收支的绝大部分都是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的。为了保证银行存款核算的真实、准确,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企业必须与银行进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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