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文化空间规划(7)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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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保护和建设的若干政策及其实施效果)等。总之,对文化空间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综合分析是制定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重要基础。
3.3 构建城市文化空间体系
基于对城市文化资源条件和问题的深入分析,首先应明确城市文化的核心特色和价值、以及未来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定位,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或片区)功能结构、公共空间、路网系统等多方面的空间条件和规划要求,对历史街区、创意空间、文化设施等多种类型的文化空间要素进行有机组织,形成城市(或片区)的文化空间总体结构。结合文化空间的基础条件和构建目标,从系统优化、功能提升、交通改善、环境塑造、及活动体验等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发展策略。
构建城市文化空间体系提倡“因地制宜、
因城而异”,但同时也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规
律。首先,应尊重城市的山水格局和空间发展
脉络,它是城市文化的一部分,也是重要的文
化景观基底。第二,强调整体性和网络化,对
各类文化空间要素以及城市公共空间、路网系
统等进行整体考虑,既有助于提升文化空间的
自身价值,也有助于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总体
文化空间格局(图3)。其中,公共空间建设是
有效联系各项文化资源要素、营造城市文化氛
围的重要手段;优化路网结构(特别是慢行系
统),能够有效提高文化空间可达性,形成便捷、
舒适、多样化的文化体验线路。第三,要兼顾
市民和游客的双重需求。历史悠久、文化资源
丰富的特色城市,往往以旅游作为发展重点,
在构建和完善其文化空间网络的过程中,不仅
要关注为旅游者设置的文化景区及相关配套服
务系统的建设,同时应注重为市民提供内容丰
富、环境宜人的文化设施和活动场地,这将有
利于增强城市的宜居性和文化认同感(图4)。
3.4 文化空间分类引导
城市文化空间体系是由各种类型的文化空间要素所构成的,在具体实践中,不同类型的文化空间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使用需求,其相应的指导思想、规范依据、以及建设管理主体也不尽相同,因此应根据各类文化空间的特点进行分类引导。本文将城市文化空间分为文化生态、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三大类(具体分类及规划引导内容见表1~表3)。需要强调的是,不论采取何种划分方法,文化空间要素之间都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分类引导应呼应和围绕城市文化空间体系的总体构建目标,突出文化资源之间的有机联系、互动发展,避免传统管理架构所带来的各自为政。另外,广义来讲,城市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也属于城市文化空间的一种类型,它既是市民日常文化活动和文化记忆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联系和组织其他文化空间要素的重要纽带,因此本节最后也对公共空间的规划建设提出一些建议。
(1)文化生态空间(文化保护与传承型空间):历史文化遗产及传统空间
这里的历史文化遗产及传统空间主要指城市中已经依据相关规定划定了的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如各级文保单位、历史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环境(如非遗的发源地、传习地、展示所),以及尚无明确界定但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传统生产/生活空间(如老工业区及厂房建筑、传统居住社区)。这些空间场所传递着城市的历史信息和发展脉络,是城市文化生态和传统文化特色的集中代表,其保护利用应以延续特色、传承文脉为宗旨。
表1 城市文化空间分类引导—文化生态空间
(2)文化产业空间(文化生产与消费型空间):面向区域的主题文化设施和文化片区 城市文化产业的空间载体主要包括大型主题文化设施(如文化地标建筑、大型会展项目、体育和博览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特色文化集聚区(如影视基地、艺术区)。后两者也是较为典型的“文化片区”,并且在发展机制和空间利用上具有一定共性,因此下表以文化创意空间为例进行讨论。总体而言,这类空间除了为市民提供服务和就业外,更多是面向区域和国际的文化交流及产业竞争,其建设通常以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为核心导向。
表2 城市文化空间分类引导—文化产业空间
(3)文化事业空间(文化服务与共享型空间):面向市民的公益性文化设施
从我国的文化事业发展结构来看,主要包括文化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文化设施建设等内容,其中关于文化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方面的规划专业性较强,与大众文化生活的关系并不十分紧密,因此本文暂不涉及这部分内容。这里讨论的文化事业空间主要指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和场地,其建设应以公平、共享、宜居为基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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