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试行(2)
发布时间:2020-08-29
发布时间:2020-08-29
刚性支出费用较大,人均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该家庭按本办法纳入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范围.
1.患大病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的;
2.丧失劳动能力的;
3.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
(二)救助条件.
经审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按本办法给予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
1、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的家庭刚性支出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
性支出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
(三)救助标准.
1、全额救助.在提出申请之月前的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按照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持
证有效期内给予全额救助.
2、补差救助.在提出申请之月前的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费用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照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在持证有效期内给予救助.
差额未达到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的最低补差标准的,按当地最低补差机制执行.
(四)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