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时间:2025-03-10
时间:2025-03-10
山东省青州至临沭高速公路第二十六项目部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项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即:工程施工安全组织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安全验收。
2、工程开工前应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工程师编制施工质量、技术、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将技术交底向各施工队进行详细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到既要有针对性,又要简明明了。参与交底的人员参加交底会会议签到,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中签字。
3、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队、安全员、班组长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
5、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技术交底内容,做好安全措施的落实。
6、技术负责人、安全工程师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必要时进行现场监督,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存
在的问题,并及时补充和修改不完善之处。
7、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