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5]101号

发布时间:2024-08-27

检验评定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

暂行技术条件

二○○五年七月

检验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科学技术司

科技基[2005]101号

关于发布《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

件》等8个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

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铁科院:

现发布《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基床表层级配碎石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60AT钢轨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有碴轨道预应力混凝土岔枕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桥梁伸缩装置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桥梁盆式橡胶支座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桥梁圆柱面钢支座暂行技术条件》、《客运专线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暂行技术条件》等8个技术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由主编单位铁道科学研究院另印发单行本。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检验评定

主题词:科技 工务 客运专线 技术 通知

抄送:北京、西南、兰州交大,中南大学,工程、建筑、通号总公

司,通号研究设计院,铁一、二、三、四院,中铁设计咨询集团,部鉴定中心、高速办、技委办,部内计划、建设司,运输局。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 2005年8月31日印发

检验评定

前 言

为统一铁路客运专线混凝土质量标准,明确混凝土施工控制技术要点,确保混凝土结构的长期耐久性能,制订本技术条件。

本技术条件主要依据京沪高速铁路高性能混凝土研究的最新成果、《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CCES0-2004)以及国内外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

本技术条件负责起草单位:铁道科学研究院、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谢永江 仲新华 黄直久 张 勇 郑新国 杨富民

朱长华 佟明华 李启棣 汪加蔚 刘世安 贾耀东 本技术条件由铁道部科学技术司负责解释。

检验评定

目 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基本规定 2 3.1 设计使用年限 2 3.2

环境类别及作用等级 2

3.3 混凝土耐久性指标 4 4 混凝土原材料 5 4.1 水泥 5 4.2 矿物掺合料 5 4.3 细骨料 6 4.4 粗骨料 7 4.5 外加剂 8 4.6 水 9 5 试验方法 10 6 混凝土的施工 11 6.1 施工前准备 11 6.2 原材料储存与管理 12 6.3 配合比的选定 12 6.4 搅拌 15 6.5 运输 16 6.6 浇筑 17 6.7 振捣 18 6.8 养护 18 6.9 拆模 20 7 混凝土的质量检验 20 7.1 一般规定 20

检验评定

7.2 施工前检验 20 7.3 施工过程检验 21 7.4 施工后检验 21 附录A 混凝土的电通量快速测定方法 22 附录B 水泥或胶凝材料抗硫酸盐侵蚀性能快速试验方法 24 附录C 矿物掺合料及外加剂抑制碱—骨料反应有效性试验方法 26 附录D 混凝土抗裂性试验方法 28 附录E 混凝土原材料性能检验要求 29 附录F 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抽检要求 31 附录G 混凝土力学性能抽检要求 31 附录H 混凝土施工试件耐久性能抽检要求 32 附录J 实体混凝土质量抽检要求 32 编制说明 33

检验评定

1 范围

1.0.1本技术条件规定了满足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结构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施工控制要点和质量检验方法等。

1.0.2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客运专线新建桥梁、隧道、涵洞、轨道、路基支挡等结构用混凝土。

1.0.3客运专线混凝土除应满足本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其它有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条件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文。本技术条件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条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l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748-2005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GB/T176-199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JC/T420-1991水泥原料中氯的化学分析方法 GBl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8046-200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I18736-2002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GB/T14684-2001建筑用砂

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

TB/T2922.1~1998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岩相法 TB/T2922.4-1998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岩石柱法 TB/T2922.5-2002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快速砂浆棒法 TB/T3054-2002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应技术条件 GB/T8077-2000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

检验评定

JC473-2001混凝土泵送剂 JGJ63-89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GB/T50080-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J82-85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JG/T10—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TB10426铁路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规程 DL/T5150—2001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

3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基本规定

3.1设计使用年限

3.1.1混凝土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级别可根据设计使用年限按表3.1.1进行划分。

3.2环境类别及作用等级

3.2.1混凝土结构所处环境类别分为碳化环境、氯盐环境、化学侵蚀环境、冻融破坏环境和磨蚀环境。不同类别环境的作用等级可按表3.2.1-1、3.2.1-2、3.2.1-3、3.2.1-4、3.2.1-5、所列环境条件特征进行划分。

注:当混凝土薄型结构的一侧干燥而另一侧温润或饱水时,其干燥一侧混凝土的碳化环境作用等级应按T3级考虑。

检验评定

注:

1、对于盐渍土地区的混凝土结构,埋入土中的混凝土遭受化学侵蚀;当环境多风干燥时,露出地表的毛细吸附区内的混凝土遭受盐类结晶侵蚀。

2、对于一面按触含盐环境水(或土)而另一面临空且处于干燥或多风环境中的薄壁混凝土,接触含盐环境水(或土)的混凝土遭受化学侵蚀,监空面的混凝土遭受盐类结晶侵蚀。

3、当环境中存在酸雨时,按酸性环境考虑,但相应作用等级可降一级。

检验评定

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和微冻地区是根据其最冷月的平均气温划分的。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和微冻地区最冷月的平均气温t分别为:t≤-8℃, -8℃<t<-3℃和-3℃≤t≤2.5℃。

3.2.2环境作用等级为L3、

H3、H4、D3、D4、M3级的环境为严重腐蚀环境。

3.3混凝土耐久性指标

3.3.1混凝土的耐久性指标一盘是指混凝土的抗裂性、护筋性、耐蚀性、抗冻性、耐磨性及抗碱—骨料反应性等。具体的混凝土耐久性指标应根据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年处的环境类别及作用等级等确定。 3.3.2混凝土耐久性的一般要求:

1、混凝土的电通量应满足表3.3.2的规定。

2、混凝土应进行抗裂性对比试验。

3、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的规定。 4、混凝土的抗碱—骨料反应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骨料的碱—硅酸反应砂浆棒膨胀率或碱—碳酸盐反岩石柱膨胀率应小于0.01%; (2)当骨料的碱—硅酸反应砂浆棒膨胀率在0.10~0.20%时,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表6.3.2-4的规定;当骨料的砂浆棒膨胀率在0.20~0.30%时,除了混凝土的碱含量应满足表6.3.2-4的规定外,还应在混凝土中掺加具有明显抑制效能的矿物掺合料的复合外加剂,并应按附录C方法试验证明抑制有效。

3.3.3氯盐环境下的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的耐久性除应满足3.3.2的规定外,还应满足表3.3.3的规定。

检验评定

的规定

3.3.4化学侵蚀环境下的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的耐久性除应满足3.3.2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表3.3.4

3.3.5冻融破坏环境下的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的耐久性除应满足3.3.2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表3.3.5的规定。

3.3.6磨蚀环境下的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的耐久性除应满足3.3.2条的规定外,还应进行混凝土耐磨性对比试验。

3.3.7处于严重腐蚀环境下的混凝土结构,尚应采取必要的附加防腐蚀措施。

4 混凝土原材料

4.1水泥

4.1.1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宜为矿渣或粉煤灰。有耐硫酸盐侵蚀要求的混凝土也可选用中抗酸盐硅酸盐水泥或高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不宜使用早强水泥。

4.1.2水泥的技术要求除应满足国家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满足表4.1.2的规定。

表4.1.2水泥的技术要求

检验评定

注:1、当骨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0%。

2、C40及以上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4.2矿物掺合料

4.2.1矿物掺合料应选用品质稳定的产品。矿物掺合料的品种宜为粉煤灰、磨细粉煤灰、矿渣粉或硅灰。

4.2.2粉煤灰的技术要求应满足表4.2.2的规定。

检验评定

4.3 细骨料

4.3.1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宜使用山砂。不得使用海砂。 4.3.2细骨料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应满足表4.3.2的规定。

除5.00 mm和0.63mm筛档外,砂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4.3.2中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其总量不应大于5%。

4.3.3细骨料的粗细程度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级,其细度模数分别为:

粗级 中级 细级

3.7~3.1 3.0~2.3 2.2~1.6

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中级细骨料。当采用粗级细骨料时,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或胶凝材料用量,以满足混凝土的和易性;当采用细级细骨料时,宜适当降低砂率。

当所用细骨料的颗粒级配不符合表4.3.2的要求时,应采取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后,方允许使用。

4.3.4细骨料的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循环浸泡法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应不超过8%。细骨料的吸水率应不大于2%。

4.3.5采用天然河砂配制混凝土时,砂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检验评定

当砂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方能采用。

4.3.6细骨料的碱活性就采用砂浆棒法进行检验,且细骨料的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10%,否则应采取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4.3.7当采用以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或混合砂配制混凝土时,人工砂及混合砂的压碎指标值应小于25%;经亚甲蓝试验判定后,人工砂及混合砂的石粉含量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4.4粗骨料

4.4.1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也可采用碎卵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

4.4.2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在严重腐蚀环境条件下不宜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证层厚度的1/2),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配制强度等级C50及以上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应大于25mm。

4.4.3粗骨料应采用二级或多级级配,其松散堆积密度应大于1500kg/m3,紧密空隙率宜小于40%,吸水率应小于2%(用于干湿交潜或冻融循环下的混凝土应小于1%)。 4.4.4当粗骨料为碎石时,碎石的强度用岩石抗压强度表示,且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施工过程中碎石的强度可用压碎指标值表示,且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检验评定

注:水成岩包括石灰岩、砂岩等;变质岩包括片麻岩、石英岩等;深成的火成岩包括花岗岩、正长岩、闪长岩和橄榄岩等;喷出的火成岩包括玄武岩和辉绿岩等。

4.4.5粗骨料的坚固性用硫酸钠溶液循环浸泡法进行检验,试样经5次循环后,其质量损失率应符合表4.4.5的规定。

4.4.6粗骨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表4.4.6的规定。

4.4.7粗骨料的碱活性应首先采用岩相法检验。若粗骨料含有碱-硅酸反应活性矿物,其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10%,否则应采取抑制碱-骨料反应的技术措施。

4.5外加剂

4.5.1外加剂应采用减水率高、坍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能明显提高混凝土耐久性且质量稳定的产品。外加剂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相容性。外加剂须经铁道部鉴定或评审,并经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 4.5.2外加剂的性能应满足表4.5.2的要求。

检验评定

4.5.3外加剂的匀质性应满足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

4.6水

4.6.1拌合用水可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来源的水时,水的品质应符合表4.6.1的要求。

4.6.2用拌合用水和蒸馏水(或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水泥净浆试验所得的水泥初凝时间差及终凝时间差均不得大于30min,其初凝和终凝时间尚应符合水泥国家标准的规定。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