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案例分析作业8
时间:202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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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00年冬,李明的妻子发高烧,急需送医院,故在公路上等汽车。但因当日下过大雪,路面结冰,极为难行。李明等候多时,未见汽车。半小时之后,李明拦了一辆个体出租车,但该车已挂出“停止营业”的标志,司机王兵准备开车回家休息。李明说明自己的妻子要赶快送往医院,恳求王将其送至医院。王说自己不想做活了,且路滑难行,为此本不想送人,但看到人命关天,也只好送送了。但约定如有意外,其概不负责,且加倍收费。李明因急于赶到医院,表示同意。车行六公里左右,因前方车辆行驶缓慢,王遂将车驶入人行道准备超车,但因路面太滑,刹车失控,撞伤一行人蒋大山,并撞在路边的电线杆子上,使李明头部受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李明要求司机王赔偿,蒋也要求王赔偿。王兵提出,他事先与李明有约定,对此事故一概不负责任,车身的损坏及对蒋的损害都应由李明一个人负责。为此,李明诉至法院。问题:
1.分析本案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4分)
李明和王兵之间达成一种运送合同,承运人应及时安全将乘客送至目的地。王兵的过错使李明的身体受到伤害,侵害了李明的健康权。
2.当事人之间约定“如有意外,概不负责”的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为什么?(6分)
李明和王兵之间达成了免责条款,但这一免责条款无效:违反了资源、公平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免责条款时,应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利用另一方的迫切需求和缺乏经验,而强迫对方接受自己有重大不利的条款,否则,构成显失公平条款。该条款违反了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对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伤害的,不能通过制定免责条款加以免除。该条款排除了被告应履行的基本义务。 3.根据本案中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李明作为原告,可以提出哪些要求?(5分) 由于王兵的过错使李明的身体受到伤害,伤害了李明的健康权,李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免责条款或裁定免责条款无效。李明可以主张王某违约,也可以主张王某侵权,从而使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