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业学院2020招生章程(3)
发布时间: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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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为指导,以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为目标,注重专业理论教学的同时,突出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
6.招生就业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就业工作,成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招生就业工作。学院积极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与远通集团、北京天安瑞嘉酒店、蓝海国际大酒店、正科集团、中瑞电子、山东佳乐电雕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青岛海信、鲁商集团、立晨物流集团、经信物流集团、山东临工、新华印刷物流公司、鲁南制药集团、华盛中天集团、沂州水泥集团、华盛江泉集团等百余家大型企业建立了人才培养合作关系,每年组织4次以上校园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临沂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临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临沂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临沂职业学院纪检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要求。
第四章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九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小语种不能组班的改为英语。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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