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创物业日常管理制度(2)

时间:2025-07-03

可参考的

2、员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诿,若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加班时,应提前告知。

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必须加班的,须严格控制并办理申报手续(对内填写加班申请表,对外填写派工单),办理加班手续后方可实施(如因突发情况可事后补办手续)。

4、加班的审批,由部门主管负责,综管部进行监督。

5、员工加班后应安排补休,如确实无法补休,发放加班工资(平时加班2小时以上开始计算,按7元/小时,加班3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算半天,5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算一天。以天计算的均按人员实际工资。法定假日(除星期六星期天)加班计算:加班1小时以上开始计算,按21元/小时,加班3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算半天,5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算一天,半天按85元/半天,一天按170元/天)。

三、员工请、休假制度

1、请、休假

a)凡请/休假2天或以上的员工,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

b)将《请/休假单》交给所在的岗位的主管签署意见。

c)由主管将《请/休假单》转交人力资源部,并签署意见,转交公司行政部

d)行政部根据各部门所签署的意见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e)行政部审批后,登记归档,留作考勤依据

f)休病假者,须凭县级医院证明,到行政办公室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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