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创物业日常管理制度(10)
时间: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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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考的
(5)知情不举,隐瞒他人违纪行为。
四、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开除。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2)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影响正常营业和他人工作。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
(4)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5)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
五、员工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无故损坏、丢失工服,应照价赔偿,并处购价20%的罚款。离职人员,应退回所有办公用品,否则按购价补偿。
(2)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故意损坏加倍罚款,无意损坏的,视情况予以赔偿。
(3)员工丢失财物应按照市价以上赔偿。 六、犯有严重失职、失误导致业主车辆、财产、公司财产丢失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扣除当月绩效及当月所在的半年绩效金并作调岗处理。 七、秩序队员未对装修进出工人、物品进行盘查和询问,给公司、业主造成损失或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扣除当月所在的半年绩效金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秩序队员未对进出门人员进行询问导致非本小区人员进入并给公司或业主造成其它损失、伤害的,扣除当月绩效,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事故的扣除当月所在的半年绩效金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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