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02电力定额预规)_secret
时间:2025-07-08
时间:2025-07-08
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 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在基本建设中统一火力发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的内容组成、费用分类及计算口径,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正确处理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提供基础,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1993]894号文件,
第三条 本标准作为电力工业基本建设的行业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下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扩建工程开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期相距三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
火电:单机容量50~600MW,对于50MW以下、600MW以上机组可参照执行。
送变电:电压等级35~500kV。
第四条 本标准所称建设预算是指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涉外预设计投资估算及最终版)及施工图预算。
第五条 按本标准编制的建设预算是国家批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是业主编制标底的重要依据。从事建设的各法人之间经济利益关系,应在经济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 严格杜绝通过建设预算进行 “乱收费”。在本标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新的项目者,必须以国家综合管理部门、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
第二章 费用构成
第七条 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是由建筑工程费、设备
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生产流动资金组成。
第八条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 (一) 直接工程费 1.基本直接费 (1) 人工费; (2) 材料费; (3) 2.其他直接费
(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 夜间施工增加费; (3)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 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 (5)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3.现场经费 (1) 临时设施费; (2) 现场管理费。 (二) 间接费 1.企业管理费; (1) 企业基本管理费;
(2)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3) 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 2.财务费用;
3. 施工机构转移费。 (三) 利润 (四) 税金
第九条 设备购置费的构成 1.设备原价;
2.设备运杂费。
第十条 其他费用的构成 (一)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1.建设场地征用费; 2.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 3
(二)
1.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 (1) 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 (2) 标书编制费。 2.前期工程费; 3.设备成套服务费; 4.备品备件购置费; 5.工程保险费。 (三)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1.研究试验费; 2.勘察设计费; 3.设计文件评审费; 4.竣工图文件编制费; 5.工程监理费; 6.设备监造费;
7.电力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费。 (四) 生产准备费 1.管理车辆购置费;
2.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4.整套启动试运费及分系统调试费。 (五) 其他
1.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 2.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
3.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 4.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六) 基本预备费 第十一条 动态费用 (一) 价差预备费 (二) 建设期贷款利息 第十二条 铺底生产流动资金
对象上的有关费用。它由基本直接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第十三条 基本直接费
基本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一) 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 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流动施工津贴。
(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署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六类以上地区工资(定额人工单价减工资性补贴)
按下列系数调整:
七类 西宁
八类
九类 1.0783 1.7182
十类 1.1043 经济特区 1.4020
十一类 1.1304
兰州 1.1756
1.0261 1.0522 1.3226 1.5373
乌鲁木齐 拉萨
工资性补贴中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按1.91元/(工日)计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物价补贴超出部分,按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用工量乘以工日补贴差价后,分别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
人工费可作如下调整: (二) 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
(1) 材料原价(或供应价); (2) 包装费;
(3) 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运输路途损耗;
(4) 采购及保管费。 (三) 施工机械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