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土钉墙支护施工工法(12)

发布时间:2021-06-05

基坑土钉墙支护施工工法

4.施工质量验收

支护工程竣工后,由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和支护的施工单位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认定合格后予以签字。工程验收时,支护单位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1).施工方案及施工图;

2).各种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材料试验报告;

3).工程开挖记录;

4).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5).设计变更报告及重大问题处理文件,反馈设计图;

6).土钉抗拔测试报告;

7).支护位移、沉降及周围地表、地物等各项监测内容的量测记录与观察报。

七、安全措施

1.施工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遵守用电安全规则。

2.施工机械应落实班前检查和定期保养。

3.操作人员应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

4.注浆、喷射混凝土工人作业时,必须戴防护眼镜。

5.应制定监测方案,定时定专人对边坡稳定情况进行监测或检查,排除溜方、塌方隐患。

6.遇天气变化(如暴雨)应提前做好防洪、排水工作。

八、效益分析

经大量工程对比及综合分析,土钉墙支护技术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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