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7)

发布时间:2021-06-05

5.9 在用于脱附的蒸汽管道上应设置蒸汽减压阀和蒸汽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计。

6 催化燃烧净化装置

6.1 催化燃烧装置的内腔及密封材料均应选用不会产生影响催化剂活性的高温分解

物的材质。

6.2 预热室应设置温度测定及超温报警自动控制装置,预热温度达到设定值时,停止

加热。当预热温度超过设定最高温度时,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关闭加热装置,开启直

接排空装置。

6.3 预热室的加热装置应与风机联锁。自动控制程序设计时,应符合以下步骤:装置

运行开始时,先启动风机2~3min,将滞留在设备和管道中的有机气体排出,再启动加

热装置。运行终止时,先关闭加热装置,风机继续运行,待剩余的有机气体排尽,同

时催化剂层温度下降到100℃左右时,再关闭风机,最后关闭电源,开启直接排空装置。

6.4 使用电加热器的加热装置,其电加热管应能耐热、耐腐蚀。

6.5 催化床的工作温度应不超过设定的最高温度,当达到设定最高温度时,立即发出

报警信号,并自动采取补充冷风等降温措施,启动直接排空装置。

6.6 催化燃烧装置气体进出口处应设置气体浓度检测仪,定时检测气体浓度。

6.7 催化燃烧装置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安全泄放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应符合5.2

的规定。

7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净化装置

7.1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监测和报警联锁装置。每个设备

应设有两个以上气体浓度监测探头,每两个监测点之间距离宜不大于50cm。如其中一

个浓度超过4.4规定的危险值时,应能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关闭加热电源,开

启直接排空装置,启动活性炭吸附器的降温装置。

7.2 用热气体脱附时,脱附后热气体管道上应设置气体浓度监测仪、报警器、温度计、流量计。应使脱附出的气体中有机气体浓度始终低于爆炸极限下限的25%。

7.3 在净化装置运行时,脱附-催化燃烧系统与吸附系统之间相连风管上的阀门的漏

风量应不大于脱附风量的4%。

7.4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均应符合第5、6章的要求。

8 热力燃烧净化装置

8.1 预热室应设置温度测定及点火报警联锁装置,在预热温度未达到设定值时,不应

通入有机废气。当预热温度过低或灭火时,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关闭有机废气进气阀

门,启动直接排空装置。

8.2 燃烧室进口应设置有机废气浓度测定和报警联锁装置,随时显示进口气体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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