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一山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

发布时间:2021-06-05

为了抓好预防、准备、响应、恢复4个阶段的闭环动态管理过程,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参照《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制定《阿一山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现场。因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5.3.3 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同时通知有关应急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5.3.4 根据应急管理需要,公司和相关部站联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危急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5.3.5 超出本级应急处臵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5.4 全面响应

5.4.1 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分管副总经理召集有关部、站,分析评估突发事件危害、紧急程度,对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统一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工作,组织和指挥应急队伍开展现场突发事件处臵、伤员救治、事态控制、人员疏散,维持救援秩序和周边社会秩序。

5.4.2 服从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按各自职责和权限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5.4.3 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对事件发展过程进行动态评价,研究最佳应急措施,进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4.4 现场总指挥根据事态发展情况,为应急救援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资源。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别严重或影响范围超出公司的有效控制能力,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并依照政府有关部门的决定实施救援。

5.4.5 及时下拨应急资金和组织运送救援物资。

5.4.6 公司应急办相关部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及时汇总事件信息和救援工作动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5.5 应急结束 5.5.1 应急终止条件

5.5.1.1 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5.5.1.2 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5.5.1.3 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基本被消除无继发可能; 5.5.1.4 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臵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5.1.5 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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