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一山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1)

发布时间:2021-06-05

为了抓好预防、准备、响应、恢复4个阶段的闭环动态管理过程,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参照《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特制定《阿一山水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现场初步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同时,经主管领导决定按响应级别规定上报公司、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甘肃电力监管机构。

5 应急响应 5.1启动条件 5.1.1Ⅰ级响应

公司内各站,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对夏河县阿一山水电有限公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5.1.2Ⅱ级响应

公司内各部站,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Ⅱ级: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特大事故的;重大设备或负有责任的重大电网事故或对公司产生较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

5.1.3Ⅲ级响应

Ⅲ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重大事故的;较大设备或电网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

5.1.4Ⅳ级响应

Ⅳ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构成较大事故的;一般设备损坏、机组非计划停运等。

5.2 启动程序

5.2.1 相关部、站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分析、评估、审定事件危害程度,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

5.2.2 电站危急事件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5.2.2.1 立即启动电站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响应。

5.2.2.2 立即向公司报告,成立梯级电站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2.2.3 请求本公司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5.2.2.4 危急事件梯级电站要及时、主动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供现场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臵方案时参考。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请求地方政府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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