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文献综述(2)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本人认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是指政府利用权利或公共资源,为满足居民基本健康的平等化,在分担居民健康风险的条件下,提供居民需求导向型的卫生服务时,既要解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又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
二、农村医疗改革的意义
农村医疗改革出台,将对农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将有效地促进农村医疗卫生环境的转变,有利于我国农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将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农村医疗改革对广大的农村来说,是个里程碑,它将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继而影响农村居民千百年来的养儿防老保守思想,这有利于我国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
三、我国农村医疗改革的现状
农村医疗在最初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由公共卫生所负责农村村民的基本医疗,后来,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变,公共卫生所基本上由乡村医生充当,此后,逐渐演变成私人诊所,因为资金匮乏、医疗设备差,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低等因素,同时政府全面放松了干预和控制,越来越多地依靠市场发展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的商业化、市场化取向已显现出严重的后果,如医疗服务价格与费用迅速攀升,未能形成一系列整体性的医疗器械和一套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农民的医疗再次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此外,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农民的身体健康是否真的可以“健康”下去是个不可确定的问题。自从2003年国家提出“新农合”,即新农村合作医疗后,绝大多数地区农村农民参与了新农合,只要参保人员每人每年交10元就可以享受新农合。这样的标准基本上对农民而言是没有任何负担的,农村参保人员几乎达到了80.5%的比例,这样农民若是出现小病便可去乡村医疗服务机构就医,大病则可以去指定医院就医,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当前,农村重新建立了医疗服务社,国家投资资金,使农村合作医疗机构设施基本完善,卫生状况良好、医生技术水平也有保证。农民就医方便、快捷,可以解决农民的一般性病症,给农民群众带来了好处,农民对于此项政策也基本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