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头生猪屠宰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8)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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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行业的报告
表1-3 环境噪声评价标准值表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排放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
◇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规定的一级标准值,其标准值见表(1-4)。
表1-4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气: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二类区域Ⅱ时段相关标准,其评价标准值详见表(1-5)。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规定的二级标准,其评价标准值详见表(1-6)。
表1-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mg/m3 表1-6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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