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和谐”社会的思想(7)

发布时间:2021-06-05

论老子“和谐”社会的思想

是老子视之为“恶”的观念。也就是说,在老子看来,“不善良的人”不接受“善意”,和“不诚实的人”不接受“信任”,甚至反目相向,滋事寻仇,这就是在为“恶”。这就是老子“以怨报德”的思想。老子的“以德报怨”和“以怨报德”,无疑的,成为了衡量“善”、“恶”的判断标准和取舍根据。同时,在老子看来,有“善”之人,“天将救之”。并从“善”出发去理解做人之准则,就在于“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即有自知之明,而不蓄意表现出来;有自爱之心,而不自以为是、抬高自己。表现出淳朴。如此,方能“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 因此,老子认为的“淳朴”的人,就与“愚民”政治统治下的“体格强健,头脑简单”,即“为腹不为目”,甚至弄得“五色”、“五音”、“五味”不全的“愚人”,划清了界线。

对于“契约”观。老子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

论老子“和谐”社会的思想(7).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