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子“和谐”社会的思想(4)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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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和谐”社会的思想
民”政治基础上的。
虽然如此,老子基于其“柔弱胜刚强”的思想[1],却看到了这种“无为而治”积极的一面。这就如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即认为,实行无为政治,天下就会太平。为什么?因为,一方面,实行无为政治就会使百姓变得很淳朴,利于管理。另一方面,实行无为政治就会使“智者”即奸滑、奸佞之徒不敢胡作非为,或者说,找不到胡作非为下手的地方和机会。 而且,从中,老子有破有立,在批判“智者”的同时,揭示和提出了“圣人之道”和“忘我”、“无私”的思想。老子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与人,已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从而提出了“为而不争”的圣人之道;老子又说:“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他认为,道(即“武术”、“武学”所蕴含的“武力”,这里抽象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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