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2)
时间: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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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设计 工业照明设计 大楼照明设计 工厂照明 工厂照明设计
四、视觉作业对操作安
全有特殊要求时; 五、识别对象反射比小时; 六、当作业精度要求较高,且产生差错会造成很大损失时。 第 3.1.5 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采用照度范围的低值: 一、进行临时性工作时; 二、当精度或速度无关紧要时。 第二节 照度标准值 第 3.2.1 条 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3.2.1 的规定。 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 表 3.2.1 识别对象的最小 尺寸 d(mm) 视觉作业 分类 等 Ⅰ 乙 甲 很精细作业 0.15<d≤0.3 Ⅱ 乙 甲 精细作业 0.3<d≤0.6 Ⅲ 乙 甲 一般精细作业 一般作业 较粗糙作业 粗糙作业 一般观察生产过 程 大件贮存 有自行发光材料 的车间 0.6<d≤1.0 1.0<d≤2.0 2.0<d≤5.0 d>5.0 - - - Ⅳ 乙 Ⅴ Ⅵ Ⅶ Ⅷ Ⅸ Ⅹ - - - - - - 大 - - - - - - 200 150 - - - - - 300 200 - - - - - 500 300 - - - - - 75 100 150 50 30 20 10 5 30 75 100 50 30 15 10 50 75 50 20 15 75 大 小 300 300 500 500 750 100 150 200 750 100 150 200 大 小 500 500 750 1000 150 200 300 750 1000 150 200 300 大 小 1000 1500 2000 - - - 750 1000 1500 200 300 500 级 甲 特别精细作业 d≤0.15 小 1500 2000 3000 - - - 照度范围(Lx) 亮度对 比 混合照明 一般照明
视觉作业特性
第 3.2.2 条 当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作为一般照明时,在经常有人工作的工作场所,其 照度标准值不宜低于 50Lx。 第 3.2.3 条 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 其照度值应按该等级混合照明照度值的 5%~15% 选取,不宜低于 30Lx。但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时,不宜低于 50Lx。 第 3.2.4 条 对于一般生产车间和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可按本标准附录二 采用。 第 3.2.5 条 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 第 3.2.6 条 厂区露天工作场所和交通运输线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四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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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7 条 对于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表 3.2.1 中一般照明的 10%。而安 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表 3.2.1 中的一般照明的 5%。疏散照明主要通道上的疏散 照明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 0.5Lx。 第 3.2.8 条 照明设计计算照度值应为表 3.2.1、 附录二、 附录三和附录四的照度标准值 除以表 3.2.8 所规定的维护系数值。 维护系数值 表 3.2.8 环境污染 特征 清 一 洁 般 类 别 照明器擦洗次数 (次/年) 2 2 3 2 维护系 数 0.8 0.7 0.6 0.7
仪器、仪表的装配车间,电子元器件的装配车间, 实验室,办公室,设计室 机械加工车间、机械装配车间、织布车间
污染严重 锻工车间、铸工车间、碳化车间、水泥厂球磨车间 室 外 道路和广场
第四章 光源 第 4.0.1 条 照明光源宜采用荧光灯、白
炽灯、高强气体放电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 物灯、荧光高压汞灯)等。 第 4.0.2 条 当悬挂高度在 4m 及以下时,宜采用荧光灯;当悬挂高度在 4m 以上时,宜采 用高强气体放电灯;当不宜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时,也可采用白炽灯。 第 4.0.3 条 在下列工作场所的照明光源,可选用白炽灯: 一、局部照明的场所; 二、防止电磁波干扰的场所; 三、因光源频闪效应影响视觉效果的场所; 四、经常开闭灯的场所; 五、照度不高,且照明时间较短的场所。 第 4.0.4 条 应急照明应采用能瞬时可靠点燃的白炽灯、荧光灯等。当应急照明作为正 常照明的一部分经常点燃且不需要切换电源时,可采用其它光源。 第 4.0.5 条 当采用一种光源不能满足光色或显色性要求时,可采用两种光源形式的混光 光源.混光光源的混光光通量比,宜按表 4.0.5 选取。 混光光源的混光光通量比 表 4.0.5 混光光源 DDG+NGX DDG+NG KNG+NG DDG+NG KNG+NGX GGY+NGX ZJD+NGX GGY+NG KNG+NG GGY+NGX ZJD+NG 光通量比 (%) 40~60 60~80 50~80 30~60 40~60 30~40 40~60 40~60 30~50 40~60 30~40 一般显色指数 (Ra) ≥80 60~70 60~80 70~80 60~70 70~80 40~0 40~60 40~60 40~50 色彩辨别效果 除个别颜色为“中等”外,其它颜色 为“良好”
除部分颜色为“中等”外,其它颜色 为“良好”
除个别颜色为“可以”外,其它颜色 为“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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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GGY——荧光高压汞灯;DDG——镝灯;KNG——钪钠灯;NG——高压钠灯;NGX——中 显色性高压钠灯;ZJD——高光效金属卤素灯。 ②混光光通量比系指前一种光源光通量与两种光源光通量的和之比。 ③辨别效果顺序:良好—中等—可以。 第五章 灯具及其附属装置 第 5.0.1 条 照明灯具应具有完整的光度参数,其机械、电气、防火等性能应分别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灯具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和《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分类》等的有关规定。 第 5.0.2 条 应优先选用配光合理、效率较高的灯具.室内开启式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 70%;带有包合式灯罩的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 55%;带格栅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 50%。 第 5.0.3 条 根据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应分别采用下列各种灯具: 一、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防潮灯具或带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灯具。 二、在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的场所,宜采用耐腐蚀性材料制 成的密闭式灯具。若采用 开启式灯具时,各部分应有防腐蚀防水措施。 三、在高温场所,宜采用带有散热孔的开启式灯具。 四 …… 此处隐藏:4837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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