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教材(7)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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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经统一考核、统一发证后,方可上岗。
3、重新上岗、转岗应接受安全教育
转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上岗工作。同时各个工种(瓦工、木工、钢筋工、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等)应熟悉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
4、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和其也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工、起重工(包括各种起重司机、起重指挥和司索人员)、压力容器工、金属焊接(气割)工、安装拆卸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和建筑登高架设人员等。
5、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
6、《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三节 安全标志
1、安全色:表达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 ,分别表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
2、安全标志的定义:安全标志是用于表达特定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图形(边框)或文字组成。安全标志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3、安全标志的设置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后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属于危险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标标志的类型、数量应当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不同,设置不同的安全警示标志。如:在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等禁止标志;在施工机具旁设置当心触手、当心伤手等警告标志;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必须戴安全帽等指令标志;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安全通道等提示标志。另外,在施工现场的沟、坎、深基坑等处,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四节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增强政治觉悟,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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