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教材(12)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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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塔吊吊运过程中,任保人不准上下塔严禁作业人员随吊物上升。
(5)吊装提升前,指挥、司索和配合人员应撤离。防止掉物坠落伤人。
(6)当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使用塔式起重机。
6、卷扬机、外用电梯和塔吊司机必须持上岗卷扬机、外用电梯和塔吊等起重机械的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外用电梯、塔吊应专人专机,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7、附着升降脚手架使用和拆卸注意事项。
(1)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每次升降以及拆卸前应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其设计性能指标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严禁将钢材,拱板钢管等条物放在架体上严禁超载。
(3)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利用架体吊运物料;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在架体上推车;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等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4)使用过程中按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改正。
(5)在升/降时严禁架底站人并在地子相庆位置设警界书。
(6)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扔物料高处。
8、吊篮安全作业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夫程,严禁超载使用;
(2)吊篮作业区域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3)在吊篮上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9、悬挑脚手架的搭设
悬挑脚手架在搭设前除须具有设计计算书外,还应有含具体搭建方法的施工方案,高空搭设时除要求操作人员使用安全带外,还应有必要的防止人物坠落的措施;挑脚后架实施分段验收,对支撑结构必须实行专项验收。
搭设时地面应设警界线。
第四节 高处作业安全常识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能上能下(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订规范》(JGJ80-91)(以下简称〈JGJ80-91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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