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小学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5-07-08
时间:2025-07-08
三清小学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了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切实做好学校食堂的安全及卫生工作,以保证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把学校食堂办成老师、学生、家长都放心满意的食堂,学校特与食堂食品从业人员签订其安全目标责任书:
1、自觉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熟知有关的规定要求并落实到工作中。严格推行学校的食品卫生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认真的整改。
2、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坚决做到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证件(如合格证)。同时将采购的食品进行登记。
3、食品贮存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坚决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坚决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剩余的食品必须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夏季不得出售凉菜。
6、从事食品卫生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无任何传染病,坚持佩证上岗。做到上班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坚决做到不带病从事食品卫生工作。
7、坚持试尝留样制度。留样食物必须达规定时间48小时。
8、自觉学习各种设备的操作方法,安全操作。因操作不当造成伤害的由当事人负责一切后果。做好餐具、炊具及食堂环境卫生的消毒工作和清洁卫生和“七”(防火、防电、防盗、防鼠、防蝇、防尘、防潮),保证不使用塑料袋包装熟食品(必要时必须用食品卫生专用包装袋)。
9、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若违犯上述规定,不按规定从事食品卫行工作的,经教育不改的,造成食品卫生及安全责任事故的,均由从业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南部县三清小学 校长: 分管领导:
管理责任人(食堂团长): 直接责任人( 食品从业人员) : 201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