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办理应收债权催收作业委外处理要点第(16)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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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認證
被遴選機構是否依相關規定訂定標準化作業流程,並確實執行。 1.系統容量是否足夠容納所委託處理之客戶資料。 2.總分支機構資料是否連動。 3.是否能即時、正確提供本行所需之正確資料。 4.是否一人一台 PC.電話至少一人一線。 5.是否具完備之電腦作業處理設備。
三、軟硬體設施
6. 是否安置專業錄音設備與電腦系統進行整合, 以供稽核或遇爭 議時查證之用,且是否對所有電話均予以錄音及製作備份,並 至少保存半年。 7.相關作業人員電腦是否設密碼控管,使用之電腦是否採非開放 式區域網路之主機系統,且是否無外露儲存裝置。 8.庫房、機房是否有門禁及錄影設備。 1.是否備有功能完善之催收系統,輔助催收作業之進行。 2.資料庫的建立是否具完整性及製作備份。 3.作業流程是否自動化。
四、催收系統 4.對客戶所有資料安全是否有安全控管機制。 5.是否提供相關管理報表。 6.催收記錄是否不得篡改。 1.是否有專業分工如﹝成立電催組、外訪組、調戶謄組、法務組、 五、組織架構 帳務組、IT 人員、內部控制單位與稽核單位等,建立完善的作 業流程﹞。
2.是否有教育訓練人員及制度,對新進員工施予基礎教育培訓及 對在職員工施予專業教育訓練。 3.是否有客訴服務單位,訂定客戶糾紛處理及預防程序,明訂糾 紛處理時效及補救措施等規範;是否有設置專責人員,處理客 戶之申訴及可能申訴案件之處理,並立即通知金融機構相關權 責單位。 4.是否明定解聘或懲罰不適任員工
之標準。 5.是否有內部控制機制,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內部考核,受委任事 項如有履行不能、履行困難或履行困難之虞者,是否立即通知 金融機構。 6.是否有緊急應變計劃,是否成立危機應變處理小組,是否制定 危機處理流程及辦法,至少包括電腦系統、電力供應等應變計 畫,以確保受委任事項之正常運作。 7.是否訂定標準化作業流程,並符合相關規定。 六、召募作業 召募作業辦法是否符合本行要求。 1.是否有獨立之組織與完整規範。 2.是否有完整之訓練。 3.是否全部 2 人 1 組。 七、外訪作業 4.外訪時服裝是否端正。 5.外訪時是否全程錄音。 6.是否有查核制度。 八、電催作業 1.是否有完整之訓練與規範 。
2.是否有查核制度 。 3.是否全程錄音。 1.外訪與電催錄音是否保存半年。 九、錄音作業 2.錄音是否備份儲存。 3.被遴選機構是否執行抽聽機制。 1.所有信函使用與寄發是否有控管機制。 十、信函作業 2.被遴選機構是否有查核機制。 1.是否成立客訴服務單位。 2.是否明訂糾紛處理時效及補救措施等規範。 十一、客訴作業 3.是否設置專責人員,處理客戶之申訴及可能申訴案件。 4.是否有客訴處理報告,並應於稽核報告中揭露。 1.是否有稽核單位及相關規範。 2.是否定期與不定期落實執行。 十二、稽核作業 3.是否有稽核報告。 4.是否有稽核缺失改善與追蹤。 1.員工及相關人員是否均簽署保密承諾書。 2.是否有門禁維護管理機制。 3.電腦系統使用是否有資料安全管理機制。 十三、安控作業 4.文件處理是否有管理機制及獨立保存空間並上鎖。 5.是否有符合本行要求之資料列印管理辦法及執行情形。 6.與客戶個人資料是否有銷毀機制。 7.是否有安控執行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