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第二批(3)
时间: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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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录用
考试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员。拟招用人员名单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管理
本次所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由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3〕54号)规定,在岗期间享有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三年,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考核制度。
咨询电话: 2937569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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