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博士生民法总论专题研究细目_979503648
时间:2025-07-06
时间:2025-07-06
清华民法总论博士课程
2010级博士生《民法总则专题研究》讲义大纲
韩世远
时间: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12月29日,上午9:50-12:15 地点:三教1307教室
博士生阶段《民法总则》的教与学
一、以问题为中心(专题研究)
二、突出问题之间的关联,强调进行整体把握的能力(体系化思维)
三、研究、讨论与点评相结合
每次一位报告人,二位评论人,提前作出准备。每人每次报告控制在25-30分钟。评论每人10-15分钟。接下来是师生共同课堂研讨。
有哪些问题?目前理论研究的现状如何(有哪些观点)?同时介绍阅读了哪些参考文献?自己是什么主张?理由是什么?
次时间 学习内容 报告人 序
1 9/15 导论 韩世远 2 9/22 放假
3 9/29 法学方法论
建议调至10月8日4 10/9
(周五)晚上四小会议室
5 10/13
6 10/20 7 10/27
建议调至10月30日(周六)晚上四小会议室
8 11/3
9 11/10 10 11/17 11 11/24 12 12/1 13 12/8 14 12/15
法律关系:请求权与抗辩权 法律关系:支配权与形成权
法人理论:法人类型整理、法人论的主要争点及实务问题 法律行为:(1)违法与合同的效力;(2)心里保留、虚伪表示与善意第三人
法律行为:撤销与无效的二重效果;无效 代理:(1)委托、代理与间接代理;(2)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的责任) 代理:(1)代理权的授与;(2)代理权的限制与代理人的权限滥
建议调至12月18日(周六)晚上四小会议室
15 12/22
16 12/29
时效:(1)时效制度存在的基本问题点;(2)
合同无效、解除与诉讼时效;(3)无履行期限的债务、继续性债权与诉讼时效 整理期末报告
上一篇:第二章-数据库应用系统设计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