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16)
时间: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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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凡公室告,官府应予受理。(1.5分)
3.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10月由宪法起草委员会通过,因该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天坛祈年殿,故称“天坛宪草”。(1分)
内容包括:继续肯定三权分立的国家形式,肯定责任内阁制,对大总统的权力做了较多限制(1分),严格限制总统任期,体现了国民党企图以法律制袁的要求(1分)。
4.1928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颁行的土地法规(1分);规定:没收一切土地,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但所有权属于政府(2分)。
五、简答题
1.(1)“敬天保民”,“明德慎罚”(2分)。敬天被落实于保民,并以“德”严格要求统治者内部,慎重适用法律(1分)。
(2)“亲亲”、“尊尊”(2分)。前者以维护家庭内部智育,后者以维护社会及家庭内部的尊卑关系;要求孝父、忠君(1分)。
2.答:(1)增加了篇条,弥补了以往的缺陷(1.5分)。
(2)体例规范,改《具律》为“刑名”置于篇首(1.5分)。
(3)改革了刑制,为旧五刑向新五刑过渡创造了条件(1.5分)。
(4)“八议”入律,使礼貌,使礼律进一步融合(1.5分)。
3.(1)宋朝将审理与判决分开,把司法官审理称为“鞫”,把司法官判决称为“谳”,审、判由不同官员承担。(1分)
(2)按照宋朝法律规定,审问案情的官员无权量刑。检法量刑工作则由专任官员负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