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012年司法考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历年真题(6)

时间:2025-07-10

B.甲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C.甲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D.甲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答案:无正确选项(当年参考答案:C)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因为本题出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因此当时适用《劳动法》第32条的规定解析,即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不再适用《劳动法》,因此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体无正确答案。

多项选择题:

68.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2011年卷一多选第68题)

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B.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

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

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

【答案】ABD

【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选项A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是要求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没有规定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选项B没有法律依据。公司因为受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已经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因此,可以裁员。 选项C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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