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老有所养年金(2)
发布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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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老有所养年金保险条款
C款 按年增额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首年保险人按对应的首年给付金额向其给付养老金,每满5年按首年给付金额的8%增加(按每张保单总给付额计,四舍五入保留到元)。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未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年金直至满10年,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满10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B款与C款55和60周岁的被保险人的趸缴即领的首次养老金于合同生效1个月后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给付。
二、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保险人按所缴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到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保险人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第五条 保险费和保险金额
一、本保险设月缴、年缴至领取年龄和趸缴等缴费方式。月缴至领取年龄的,最后一次缴费日为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一个月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年缴至领取年龄的,最后一次缴费日为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一个保单年度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每份保险费月缴为90元、年缴为1000元、趸缴为10000元。
二、每份保险的养老金领取标准见本合同相应栏目。
第六条 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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