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圩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4)

发布时间:2021-06-12

天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校医)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附件),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保健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县教育局办公室或体卫科艺科,同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校医院或保健科的临床医生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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