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杭高速公路考察报告(6)

时间:2026-01-16

江苏宁杭高速公路考察报告

科学地对北京首发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

二、计重收费系统的概念

公路通行费实施计重收费是一种新的收费方式。所谓计重收费就是借助动态称重系统,根据计费质量确定收费标准和费用总额的一种公路通行费征收方式。一般分为对车辆总重实施计重和对实际货物总重实施计重两种模式。这种收费模式将保证对未超限超载车辆征收通行费与现有收费模式基本相同,对于超限超载车辆除征收基本通行费之外进行额外加收。

谈到计重收费,有必要将超限和超载的含义说清楚。

超限的含义:超限是指车辆的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或装载总尺寸超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限值。这个限制,不仅是从载货对车辆本身性能的考虑,更是从对道路使用与破坏的情况来考虑制定的,目前,我国所使用的限值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它既规定了质量限值也包括车辆尺寸限值。车辆超限运输将对公路使用性能产生影响,因此国家公路行政管理部门赋予了公路养护运营管理部门对于超限运输实施处罚和限制的一些权利和义务。

超载的含义:所谓超载就是车辆载重超过了车辆何载的限值。车辆的荷载是车辆制造厂家出厂时一次性标定的载重指标。载货超过这个指标将对车辆性能产生影响。车辆超载行驶是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有义务和职责对其进行管制。

三、国内计重收费实施现状

目前国内有江苏、河南、四川实施了计重收费,山东省实施了超限运输加收通行费。

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在2003年12月2日发出《关于对公路载货汽车实施计重征收通行费的通知》,要求2003年12月9日开始对全省路桥收费站分批实施计重收费,现已全部实施。

河南省自2003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河南省开始执行公路治理超限运输政策。2003年10月10日,全省境内的所有公路收费站恢复执行计重收费。

四川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于2004年11月6日联合宣布年内全面推行计重收费。

山东省2004年9月25日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发出关于对载货车辆超限运输实施加收通行费的通知,并规定2004年10月10日开始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四、宁杭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实施状况

宁杭高速公路(江苏段)一期工程于2003年12月9日正式实施计重收费,至今计重收费系统运行了一年半的时间。考察小组对计重收费系统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宁杭高速公路公司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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