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与管理指南(6)
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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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技术
第二十四条 中医医院肿瘤科应当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中医诊疗新技术。
第二十五条 中医医院肿瘤科应当具备常见、多发肿瘤诊治的能力,二级中医院应能开展肺癌、胃癌、乳腺癌、食管癌、肝癌、结直肠癌、鼻咽癌等常见肿瘤的诊疗。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开展疑难和危重肿瘤的诊疗工作。
第二十六条 中医医院肿瘤科应当具备常见肿瘤病诊疗技术及设备的基础上,发挥中医诊疗特色(中药内服、外治、注射,针灸,康复养生等);特别是在减轻放化疗不良反应,延长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和减少术后复发转移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
第二十七条 中医医院肿瘤科应当制定常见肿瘤及本科室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以安全、有效、方便、经济为核心,不断优化诊疗方案。
第二十八条 中医医院肿瘤科应当根据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制剂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五、环境形象
第二十九条 中医医院肿瘤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