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2.0背景下国家新信息安全问题及对策(11)
时间:2026-01-23
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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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问题,但是由于各部门的职能立场和研究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各不相同,所以缺乏站在整体的和宏观的新信息安全的角度进行系统的研究。
(四)新信息安全政策立法滞后
相对于快速变化的互联网格局,对于新信息安全所涉及的互联网运用领域的安全政策和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对于博客、即时通讯等领域的虚假信息、情报渗透、用户数据公开、服务器设置、风险投资行为的安全评估等都需要加强有针对的安全规范建设。
三、互联网的新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对策建议
(一)完善国家新信息安全体制和职能
建立统筹国家新信息安全的政策研究、制定、监控、执行的专门职能机构,集中针对互联网领域最新涌现的前沿性的安全问题和现象进行政府治理和专门管理。
(二)建立国家新信息安全政策干预制度
如对于互联网公司的服务器设置管理、监督;对于互联网风险投资的相关管理;对于搜索服务商的搜索行为专题研究项目、公开搜索内部信息管理;对于国外门户在华内容管理;对于即时沟通工具的信息监控等等;规范新信息领域的公关行为,加强舆论导向和监控。必须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保持监管的艺术性,加强对互联网新运用的学习和跟进,动态提升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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