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急诊急救管理规范(3)
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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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活动,完成医务科交办的其他任务。
车辆管理制度
1.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服从中心调度室的指挥,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长途或拆迁、保障等公务出车一般情况下由调度直接安排,必要时由车管科或分管主任酌情安排。
2.救护车平时应按规定停放在车库内,定人、定车、定车库,责任到人。救护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必须变动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3.救护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证车况性能良好。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为防止传染病交叉感染,用后及时消毒。按照驾驶员等级范围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
4.提前15分钟上班,做好出车前准备工作。下班后要加足油、水,及时排除故障。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认真执行操作规范,确保行车安全,完成任务后及时返回值班岗位,不得途中办私事和单独出车、私自出车。
6.当班驾驶员严禁饮酒,不得酒后驾车。驾驶车辆时,不得抽烟,不得与人闲谈,驾驶室内不得私自带人,病人及陪护人员上车后应关好车门后再启动车辆。
7.执行救护任务时,应使用警报灯,严格遵守公安部门关于警报和标志灯的管理规定。
8.按期参加年检,年检或大修由车管科组织实施。汽车修理由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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