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江南大学中级财务会计第2阶段测试题(6)
时间:20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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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川康有限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004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300万元购入一项专利权A。该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直线法摊销。2007年末预计该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00万元,摊销方法不变,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
(2)2005年1月内部研发成功并可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无形资产B账面价值150万元,无法预见这一非专利技术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期限,2007年末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130万元,预计该非专利技术可以继续使用4年,该企业按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
(3)2007年正在研究和开发一项新工艺C,2007年1至10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07年10月至12月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60万元,在2007年9月末,该公司已经可以证实该项新工艺必然开发成功,其后的支出也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08年1~6月又发生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场地设备等租金和注册费等支出240万元。2008年6月末该项新工艺完成,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川康公司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2008年末,经测试发生减值迹象,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250万元。
(4)2008年1月8日,从乙公司购买一项商标权,经与乙公司协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合同规定,该项商标权总计600万元,每年末付款200万元,3年付清。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6%,3年期、利率为6%年金现值系数为2.6730。该商标权法律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直线法摊销。
要求:(1)计算2007年专利权A和非专利技术B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2)计算2008年专利权A和非专利技术B的摊销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3)编制2007年、2008年研发新工艺C相关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08年外购的商标权相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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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11月有如下主要业务:
(1)委托外单位加工消费税应税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80万元,加工费用2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尚未支付。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用于直接对外销售。
(2)出售一厂房,厂房原价1 5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出售所得收入1 000万元存入银行,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万元。厂房已清理完毕,营业税税率5%。
(3)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该批应税消费品成本70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 000万元。该产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具有商业实质)。
(4)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取得收入25万元,该项无形资产的原值为30万元,已摊销的无形资产金额是6万元,没有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营业税税率5%。
要求:
编制上述业务的相关会计分录。(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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