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025实验室管理程序(3)
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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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及零部件行业TS16949文档
实验室管理程序
QP/JMGE027025-A/0-2007
汽车及零部件行业TS16949文档
实验室管理程序
工作内容:
6.1实验申请
6.1.1实验需求部门送试验件前,须填写《实验申请单》,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 6.2实验准备
6.2.1实验室所采用的试验/校准方法、取样应符合顾客的要求,并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如果所采用的方法不符合标准规定,事先由质量管理部通过市场部取得顾客的同意。
6.2.2试验件编号按《实验室试验件编号规定》程序文件执行。
6.2.3实验室的工作温度应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内。
6.2.4实验室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按《监测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执行。
6.2.5如果实验室所需的检验、测量、试验和/或校准不在实验室范围之内,则由质量管理部质量工程师填写《委外理化性能分析报告》委托经认可的外部实验室进行。 6.3试验(来样接收、登记、标识)
6.3.1实验室接收人要认真检查收试验样品,经确认符合检测试验因素后,方可接收,并用《送检登记表》登记。
6.3.2 测试人员对接收产品(或试样)进行来样登记、并放至待检区。
6.3.3实验人员严格按照检测设备操作规程和试验标准进行实验,对试验后的产品(试样)放至已检区(试样放至试样袋注明试验编号、试样名称等)。 6.4 出具试验、检定报告
6.4.1 实验人员在实验结束时,对原始记录的数据进行处理,出具试验报告一式两份,不得更改。 6.4.2对本公司不具备试验能力的检测和试验项目,由质管部理化室与外界试验单位联络并委托经评估和考核合格的、有能力试验本公司产品、材料的外界试验单位进行试验,该外界试验单位必须具有证明该外界实验室被顾客接受的书面证据或通过GB/T1548或ISO/IEC 17025 认证合格或国家等同标准的实验室认可组织颁布认可的合格证书。
6.4.3对试验后所产生的试验结果和各种原始数据、测试报告等资料,实验室试验人员应及时整理归档,并按QP/ JMGE024002-A/0-2007《记录控制管理程序》进行作业。保存期三年。 6.5试验件处置
6.5.1实验室试验人员对进行金相试验、化学分析的样品,应按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保存,顾客有特殊要求时,按照顾客要求期限进行保管。
6.5.2实验室试验人员根据《试验申请单》试验件处置项目栏的要求,处置试验后的试验件。
QP/JMGE027025-A/0-2007
7使用表单
7.1 QR/JMGE04-ZL-0012A《送检登记表》 7.2 QR/ JMGE04-ZL-0008A《金相检验报告》 7.3 QR/ JMGE04-ZL-0009A《清洁度检测报告》 7.4 QR/JMGE04-ZL-0010A《金属化学成分报告单》 7.5 QR/JMGE04-ZL-0011A《磁粉探伤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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