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法律保障之(5)
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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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角度出发,剖析了该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加速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同时,本文就如何构建一个适合中国农村经济现状、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提出若干建议。
《基本方案》规定的缴费档次在中国经济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之后已证明起不到养老保障的作用,因此在落实集体补助责任和国家财政支持责任的基础上应合理提高养老金支付水平。提高之后的最低缴费档次应保证最终领取的养老金至少达到退休当年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另外,受人口老龄化的威胁,法国已将退休年龄普遍从60岁提高到65岁,挪威提高到67岁,美国2005年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5岁零6个月,2027年将提高到67岁 。我国是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而上述几个国家都是在积累了一定的财富才进入老龄化阶段的,因而我国受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将更严重,更加有必要合理提高退休年龄以削弱老龄化危机带来的种种养老挑战。
五、结语
自1986年开始至今,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经历了探索和试点阶段、推广和健全阶段、整顿和规范阶段、恢复和创新阶段,整个发展过程是以《基本方案》为核心的,各地区农村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基本方案》的原则性规定,积极的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但《基本方案》所规定的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已不能适应农村养老需要和经济发展需要,积累的种种问题使其不能像以前那样有力的推动反而严重的制约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种种迹象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必须进行革新。通过完善农村医疗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制度等相关的制度,才能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挥的作用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刘峰、田志鹏: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心理贫困生/”的心理援助[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7).
[2] Slavin,R.E. Cooperative Learning and student Achievement[M].School and Classroom Organization.Hillsdale,NJ;Erlbaum,1989.
[3] 刘一鸣: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行为分析[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1).
[4] 王毅武、康星华:现代管理学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5] 舒运祥:国际教育百科全书(第二卷)[M].贵州:贵州教育出版社,1990.
[6] 朱美燕:论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后干预[J].教育评论,2011(1).
[7] 沈卫华:全纳教育理念下的英国教师专业发展评析[J].外国教育研究,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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