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存款合同(2)
时间:2026-01-20
时间:2026-01-20
(1)存款金额:乙方承诺的最低存款金额(以下简称“承诺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乙方为此应履行以下第 项承诺金额:
(A)每日存款余额均不低于承诺金额;
(B)每个计息周期日均存款金额均不低于承诺金额;
(C)每个计息周期日均存款金额均不低于承诺金额,且每日存款余额均不低于承诺金额的 %;
(2)存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存款利率:年利率 %
任一计息期内,乙方存款未满足其承诺的,甲方有权对全部存款按年利率 %计息,对于已经多计付的利息,甲方有权在此后各计息期计息时扣除应扣付利息或要求乙方返还多付利息。
三、 计息方式
1、 本合同项下约定存款自资金存入日当日起息,该笔资金支取时结息。
2、 利息=本金*年利率÷360*实际存放天数,利随本清,于支取日随本金一次性支付。
甲方保证及时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能支付本金和利息,应按照延期支付的实际天数和尚未支付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按日利率万分之 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五、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1种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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