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统计室规章制度(2)
时间:2025-07-14
时间:2025-07-14
办、质管科等部门借阅的病案应在当日归还。
五、借阅病案时需填写《病案借出登记》,所有内容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易于辨认。
六、对借阅的病案应妥善保管,禁止涂改、拆散、丢失、转借他人、带离院外、复印等,如出现此类情况,经核实后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病案统计室】病案复印工作制度
一、受理复印申请人的范围: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公安、司法及保险机构。
二、复印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复印病案时,必须出具患者出院证及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复印病案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三、严禁将病案交给患者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非本院人员。如患者或代理人自己携带病案要求复印时,病案室有权拒绝复印,并将病案扣留,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复印的病案资料经复印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医院病案专用章,病案室复印人员应将患者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五、复印范围:入出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记录、病理报告,其余部分不予复印。
六、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争议时的封存病案复印执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
七、农村合作医疗患者首次复印病案免费,其中免费部分包括:病案首页、诊断证明、入出院记录、长期及临时医嘱单、手术记录、病理检验报告单、医用耗材型号证明单。
八、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为8:00~17:40,周六为8:00~11:50。
【病案统计室】统计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类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报告。
二、对报表内容、指标含义和有关名词,要慎重解释、以免影响全院统计资料,必要时应附加文字、计算说明。
三、经常深入科室和有关部门,了解科室登记、统计工
作情况,帮助解决技术上有关问题和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保证统计资料的来源和质量。
四、统计工作人员对各科室的原始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要进行逻辑性审查和计算审查。
五、认真完成总后、兰州战区、学校和医院要求的各类报表。
六、做好统计资料的定期整理汇编、归档工作。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