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审查意见(3)
时间:2026-01-19
时间:2026-01-19
aljf;la
11、 关于“设计合同”。本招标文件中的“设计合同”应包括合同主要条款,
如承包范围,主要内容和具体工作,设计成果、交付时间、设计费、设计费支付约定、主要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知识产权、合同的生效、中止和终止等,以及特殊约定。建议参考建设部标准设计合同文本,但是该文本并不能完全满足对合同双方完全的约束,应在该文本基础上,进一步补偿特殊约定。
12、 第五条“设计费及支付”中,“如果依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设计计费
额并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方法最终计算得出的设计费超过人民币 万元,乙方承诺放弃主张该超出部分的权利”,该段文字为黑体标注部分,本招标文件中未见?是否指投资估算*综合投标费率?“综合投标费率” 是什么概念?
a) 建议采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计价格[2002]10号)”的计费方式。
b) 建议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中标价),取消“(中标价)”。 c) 应按照设计各阶段和工作,对设计费按比例进行分解,否则出现违约,
难以界定违约金额和造成损失。
d) 建议对服务费单独列项。
e) 支付时间是合同条款主要内容之一,应明确约定。
13、 设计进度,在合同条款中为重要内容之一,应明确约定。相应的也应
约定发包人(甲方)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内容和时间一览表。 在本招标
上一篇:曾国藩式领导力
下一篇:生活与哲学知识点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