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
第三条 出差审批权责
1、各职能部门经理负责所属员工出差和出差费用的审批。
2、财务部负责出差备用金申请的审核、差旅费报销的审核。
3、员工出差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一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4、出差人员凭《因公出差审批表》办理差旅费预借审批。
5、出差中途改变路线时,需报直属领导同意,报销审批时另附说明。
第四条 出差管理原则
1、出差人员必须按照高效、经济、安全便捷原则选择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反对浪费行为。
2、出差必须先获批准或被安排出差,对擅自主张者不予报销差旅费。
3、提倡力行节约并对限额控制的差旅费用实行超支自理。
4、公务出差兼私人旅行,公司承担公务出差部分的差旅费。
5、出差人员须在出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出差日志》,并作为领导是否同意报销差旅费的重要依据。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非因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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