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培养方案(3)

发布时间:2021-06-11

1.中期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06]33号)中关于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执行。按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如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并取得相应学分,且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合格,认定为中期考核合格,方可进入硕士论文撰写阶段。对少数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做出中止学习或延期毕业的决定。

2.课程考核: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社会学专业研究生考试、考查成绩均采用撰写课程论文与田野调查方案设计或田野调查报告、读书笔记、完成项目等形式进行。除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可采用考查进行考核外,其他课程都要进行考试。研究生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实践报告、文献阅读、课堂讨论、作业等)和期末考试(课程论文)成绩综合评定。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成绩在75分(含75分)以上者,取得该门课程的全部学分;成绩在60分—74分者,取得少于该门课程应得学分1学分的学分数;成绩在60分以下者无学分,该门课程须重修。学位课程两次重修仍未通过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考查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成绩合格者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成绩不合格者无学分。

3.实践环节考核:

本环节包括教育实习、社会实践。

(1)教育实习:教育实习以给校内和呼市地区高校的社会学及相关专业的本、专科生上课和辅导的形式进行。时间安排在第四学期,工作量折合讲课20课时。成绩合格计1分,不合格不得毕业。

(2)社会实践:按照事先制定的社会调查方案,对牧区、农村或城镇社区进行调查研究。参加社会调查者要撰写调查报告,并经过导师及学院考评通过。时间安排在第二学年暑假,社会实践累计工作量至少2周。成绩合格计1分,不合格不得毕业。

4.科研工作考核

研究生应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积极申请各类科研基金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该项学分可从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至少2篇文献综述或自主科研立项等方面获得。本环节以考查方式进行。

五、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考察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要环节。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一般至少用一年时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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