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优秀员工评选制度(2)
时间:202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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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五条 相关职责
管理层会议:
评选工作的最终决策机构,拥有最终决定权和否决权。对各部门提名的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审议讨论,确定最终人员名单。
部门分管领导:
对所管辖业务系统的提名候选人拥有推荐权、审批权和否决权。分管领导可直接提名推荐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优秀员工候选人。 人力资源管理部:
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部门,拥有条件审核权和建议权。对部门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条件审批,对不符合参选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建议否决。同时,对整个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负责。
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
拥有优秀员工评选的推荐权和组织实施权,积极配合工作开展,严格按照本办法评选标准组织优秀员工的评选,并根据名额比例将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对优秀员工推荐和初步筛选负责,对评选的公平、公正性负责。 第六条 参选条件
优先条件
年度优秀员工/新人评选过程中,优先考虑本年度被评选为季度优秀员工的候选人。 第七条 评选名额
名额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为七选一,评选名额不为整数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整数名额。如部门员工人数少于3人(包括3人)的部门由分管领导将该部门纳入其分管业务系统,合并到其他部门一起评估,优秀员工由两个部门经理共同评选。
第三章 评选流程
第八条 组织实施
每季度第三个月中旬和每年度12月底,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开展优秀员工评选工作,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项目部员工人数确定评选名额,发布评选通知,发送评选材料,监督评选流程,收集和归纳评选结果。 第九条 实施流程 1、部门内部评选
部门内部优秀员工候选人的产生:员工自荐、同事推荐、部门负责人直接提名。
优秀员工候选人考评:部门负责人根据《优秀员工综合评分表》上的相关要求,对本部门候选人进行考评,将考评得分达到要求的候选人考评材料上报至人力资源部进行评选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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