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优秀员工评选制度(3)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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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力资源部资格审核
人力资源部收到各部门上报的候选人评选材料后,根据《优秀员工综合评分表》上的要求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对审核未通过的部门候选人,人力资源部有权建议部门重新提名候选人。 3、分管领导审批
各部门分管领导对所管辖业务体系的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审批,有权否决或重新提名候选人。审批通过后,将评选材料传回至人力资源部。
4、管理层会议审议
人力资源部收集和归类整理优秀员工审批材料,并上报至管理层会议进行讨论,经管理层会议评比讨论通过后,确定最终的优秀员工名单。管理层会议评比未通过的员工所在部门不得更换其它员工作为替补。 5、申诉与简答
当事员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派专人及时处理并给与答复。 第十条 报批与存档
1、人力资源部将管理层会议审议确认的名单归纳成《优秀员工评选结果统计表》并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确认。
2、由总经办制作优秀员工宣传板报和通告,在公司宣传栏和OA上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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