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营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指导分析:对策(3)
发布时间: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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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强制度建设”这两句话表面上不是一致的,但在题目的具体环境中,它们都属于广义的立法性质,目的都是要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指向是一致的,方法都是制定法律、制度等约束性规定,那么就可以放在一条对策中阐述,不必分为两条。同样,像农民工社保这种具体事例,“加快《社会保险法》”是法的层次,“完善转移接续、修订‘连续缴费15年’的不合理规定”属于制度层次,根本上都是要完善农民工社保的法律、制度,它们就可以合并为一条对策。
【实例2】
“加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一个层次;“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与“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和配套措施”是一个层次。
“坚持发展经济,不断增强防御和抵抗灾害、安置居民的雄厚物质基础”与“加大资金投入,充实物资储备”,这是两条对策吗?其实说的都是物质方面,可以作为一条对策来说。
综上所述,领导和制度与经济建设、物资储备、资金投入正好是上层建筑和物质基础的关系,那么领导和制度就可以合并为一项,与物质方面的准备和保障相互对应。
例如:“运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好群众的疏导工作,消除突发事件的根源”,与“运用法律手段公正裁决,维护司法的最终裁决权威,保障群众利益,消除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突发事件根源”,这两条是不是两条对策?实际上其指向是一致的,都是要化解群众中和社会上的矛盾纠纷,通过消除矛盾的方式来做到对突发事件“釜底抽薪”,两者可以合并为一项,就叫做“多种方式排查化解纠纷,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矛盾根源”。
理顺对策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对策的条数,其前提是准确地判断对策性质,分清对策层次,要认识到作答中应有统领全部对策的原则性对策,也要有体现、阐释和落实原则的具体性对策。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安全和利益为目的,加强能力建设,完善应急体系,就是统领性对策,也是文章总的论点。具体性对策有“治本”和“治标”之分。 “发展经济,让人民富,维护利益、促进公平,让人民顺气 ”,这是治本;“应急快速反应、平时调解纠纷,逢灾及时救济 ”,这是治标。
头脑中有了这种认识,在写作文章、拟定对策的时候就能比较清楚地划分层次,有条理地组织、安排好每条的内容,表述的先后顺序等;然后在此基础上,保留核心、必要的实质性对策,合并意义相同相近和重复的对策,压缩次要对策,删除不必要的对策,最终按“总—分”、“抽象—具体”、“原则—做法”等层次结构,将对策数量控制到3—4条的理想幅度,就一定能拿到对策题的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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